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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阳市襄城区姚林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Long8

关于襄阳市襄城区姚林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4点击数:

  

关于襄阳市襄城区姚林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图1)

  襄城区姚林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关于襄阳市襄城区姚林超市销售的铁杆山药,经抽检检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22日,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铁杆山药进行抽检。经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CCIC12419205)。

  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2024年9月22日,襄阳市襄城区姚林超市从襄阳崔建春蔬菜批发行购进铁杆山药10Kg,其中3.106Kg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剩余已销售。当事人采取了召回措施,现无产品召回。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理。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食品的检验报告、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证明等资料。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襄阳市襄城区姚林超市对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关。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long8平台使用教程

售前咨询:0760-2332 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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